时间:2022-09-23 来源: 太原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分类 | 公开日期 | 2022-09-23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第一部分
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隶属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公益一类,全额财政拨款编制138人,自收自支编制226人,合计364人,2021年年底全额财政拨款实有人数105人,自收自支实有人数182人,退休人数149人。我队主要职责集中行使太原市领域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能,组织开展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客运管理、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地方海事行政、水路交通、民航机场等本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本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标准和规范,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本领域突发事件中与案件查处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下设3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党群工作科、安全应急科等内设机构。
2021年纳入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
2 | |
3 | |
4 | |
… |
第二部分
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单位决算表
1.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21年收入决算表
3.2021年支出决算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以上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1年收入决算5009.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78.63万元,其他收入30.75万元。我队为2020年12月新组建单位,为新增决算单位。
二、支出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1年支出决算4981.09万元,我队为2020年12月新组建单位,为新增决算单位。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7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76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88.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16万元、资本性支出91.89万元、其他支出2.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4978.63 万元,我队为2020年12月新组建单位,为新增决算单位。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7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760.5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661.7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445.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59万元、资本性支出22.64万元;项目支出3316.9万元,包括原公路处划转执法队人员及公用经费64.4万元、提前下达2021年成品油增长性补助资金支出预算-原运管人员、公用经费624.31万元、原质监站划转执法队人员及公用经费98.96万元、原客运办火车站等场站出租车候客区运行维护费14.28万元、原客运办站点监控网络使用费11.72万元、原客运办出租车审验费用3万元、原市运管局划转执法队人员、公用经费2330.4万元、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经费37.07万元、出租车专用候客指挥管控系统(南站东广场)42.34万元、原客运办执法办案经费47.99万元、稽查办案经费37.43万元、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88.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9万元、资本性支出91.89万元。
四、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0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8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33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316.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具体包括原公路处划转执法队人员及公用经费64.4万元、提前下达2021年成品油增长性补助资金支出预算-原运管人员、公用经费624.31万元、原质监站划转执法队人员及公用经费98.96万元、原客运办火车站等场站出租车候客区运行维护费14.28万元、原客运办站点监控网络使用费11.72万元、原客运办出租车审验费用3万元、原市运管局划转执法队人员、公用经费2330.4万元、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经费37.07万元、出租车专用候客指挥管控系统(南站东广场)42.34万元、原客运办执法办案经费47.99万元、稽查办案经费37.43万元、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5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原市运管局划转执法队人员、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本项目全年预算2330.4万元,执行数为233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原市运管局划转执法队人员、公用经费项目保障我队自收自支人员全年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按月正常发放,保障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住房公积金等按月上缴,日常办公正常运转,提高了职工对财务工作的满意度。
发现的主要问题:2021年部分项目存在预算进度慢、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原因为:我队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由原5个单位组建,2021年项目预算由原5个单位按原单位职能填报。经过认真分析总结,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工作职能填报预算,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人,建立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制度,确保项目按预算进度及时完成。
六、其他部分决算情况
1.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金额64.98万
元 ,其中货物类64.98万元。
机关运行费: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16辆,我单
位为2020年12月新组建单位,为新增决算单位。
2.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7.83万元。其中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17.8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我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2.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公务用车运维护费32万元。为2020年12月新组建单位,为新增决算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执行率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执行率为55.72%。
3.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队按照市财政局绩效管理要求,对所有年初预算项目都进行了绩效目标自评。通过对项目资金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进行自评,绩效总体评价良好,项目绩效目标清晰,预算编制依据充分,预算明细程度高,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项目产出达到预期目标,社会公众对项目满意度高。
下一步我队将继续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高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组织各业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学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业务知识,学习预算绩效评价政策及规定,将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做得更好。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21年决算中我单位无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