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0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2187466/2022-04230 | 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2-09-20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第一部分
太原市交通运输局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太原市交通运输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编制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承担城乡公交营运路线、客运出租路网规划、场站点设置规划等特许经营权资源市场配置工作。负责农村道路技术规划、安全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等。承担城市客运及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责,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及安全监管等工作。
2021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全面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太原篇章。编制完成《太原市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和旅游公路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二是交通运输服务品质稳步提升。“公交都市”创建成果持续深化,2021年7月30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命名我市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新开太原至古交城际公交、轨道交通站点接驳公交等10条线路,优化调整重要路段公交线路100余条;道路运输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开展“两客一危”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工作验收考核,突出抓好冷链和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圆满完成春运、“十一”黄金周以及国防交通保障任务。三是绿色交通体系加速构建。制定印发《2021年度太原市公交都市创建暨绿色出行创建工作任务书》,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和公共自行车站点布置、加快推动公交场站建设;修订完善《太原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考核办法》,建成并投入使用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4家、公共配送中心13家、末端共同配送站3240个。四是行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稳步推进。扎实抓好法律知识培训,提升全体干部依法履职的意识和水平;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交通运输执法行为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文明交通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常态化组织打击非法营运联合行动,严查出租车拒载、拼客议价、甩客绕行等违规行为;严肃开展共享电单车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对5家共享电单车企业进行清退;“平安交通”建设不断加强,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是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上级有关决策要求,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整治行动,全面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建立全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双段长”工作机制。六是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任务。保持高度警醒,常态防控疫情,突出长途客运、城市客运、冷链物流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严格落实防控举措。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太原市交通运输局部门由太原市交通运输局本级(以下简称“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太原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发展中心”)和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执法队”)组成,由于发展中心与执法队于2020年底机构改革完成,2021年是第一年纳入我部门决算公开范围。人员编制共计534人,其中:局机关64人(行政编制59人、工勤编制5人),发展中心106人(财政拨款16人,自收自支90人),执法队364人(财政拨款138人,自收自支226人)。
2021年纳入太原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太原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
2 |
太原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
3 |
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
第二部分
太原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1.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21年收入决算表
3.2021年支出决算表
4.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以上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太原市交通运输局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1年收入决算13573.89万元,同比增加1116.15、增幅8.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66.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08.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8.03万元),其他收入107.23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1013.79万元、增幅8.14%,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8.03万元用于太原环城旅游暨公路自行车赛道工程(一期)龙山石窟景区支线工程建设。
二、支出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1年支出决算13544.01万元,同比增加812.15、增幅6.38%,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增政府性预算安排支出1158.03万元用于太原环城旅游暨公路自行车赛道工程(一期)龙山石窟景区支线工程建设;二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两年间内容有所变化而相应支出金额有所不同且同比减少435.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国防支出1.79万元(用于交通战备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88万元(用于行政离休费支出38.8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6.7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3.50万元等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58.68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47.0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缴费111.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58.03万元(用于太原环城旅游暨公路自行车赛道工程(一期)龙山石窟景区支线工程建设支出)、交通运输支出11777.63万元(用于行政运行1181.75万元、公路运输管理1385.95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8495.93万元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用于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764.64万元(主要有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59.0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8.6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等支出3234.27万元等)、项目支出9779.37万元(主要包括交通战备1.79万元、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56.19万元、城市建设支出1158.03万元、公路水路运输7975.22万元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12308.63万元,同比减少421.92万元、降幅3.31%,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比2020年基本支出中增加12.6万元用于局机关离休人员医疗补助支出;二是两年间项目内容有所变化而相应支出金额有所不同且同比减少435.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国防支出1.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88万元,包含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5.58万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56.19万元等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58.6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7.0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1.6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700.28万元,包含行政运行1180.14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71.04万元、 公路和运输安全4.69万元、公路运输管理支出1385.95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8465.08万元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3764.50万元,包括局机关及发展中心和执法队中全额财政预算保障的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8544.13万元,包括发展中心及执法队自收自支性质人员的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支出、局机关办公用房租赁、2021年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综合应急演练、“两客一危”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补助资金、“太原绕城高速公路过境货车分流管控”重大行政决策专项经费、稽查办案经费、客运东南站项目建设资金、西仁线(战备路)1号线西北侧污水管线应急养护等。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894.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8.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3.44万元、资本性支出3982.04万元。
四、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我部门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158.03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同比增加1158.03万元、增幅100%,用于城市建设支出中太原环城旅游暨公路自行车赛道工程(一期)龙山石窟景区支线工程建设。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41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预算资金970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544.13万元、政府性基金1158.0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具体包括:
(1)局机关18个、共计577.3万元:交战办工作经费1.79万元、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56.19万元、2021年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综合应急演练20.00万元、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15.00万元等。
(2)发展中心11个、共计5807.96万元:原公路处划转交通发展中心人员及公用经费556.65万元、原质监站划转交通发展中心人员及公用经费41.63万元、原市运管局转运输发展中心人员及公用经费125.90万元、保安保洁费24.60万元、太原环城旅游暨公路自行车赛道工程(一期)龙山石窟景区支线工程1158.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等。
(3)执法队12个、共计3316.9万元:原公路处转执法队人员及公用经费64.40万元、原质监站划转执法队人员及公用经费98.96万元、原市运管局划转执法队人员及公用经费2330.40万元、稽查办案经费37.43万元等。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好农村路”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本项目年初预算30万元,执行数10.99万元,完成预算的36.63%。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通过按既定年初绩效目标的推进实施,有力助推了我市“四好农村路”项目工作的及时完成,同时稳步推动了我市“四好农村路”项目建设的督促、检查、考核、评比、验收等工作。
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支出基本按照年初预算编制执行,但在实际过程中因一些客观因素造成预算执行率偏低。
主要原因是:发展中心于2021年新改组完成后正式运行,在2020年做预算时无法预估政府采购金额,未做政府采购的预算,导致年初预算编报时的明细核定与2021年实际工作衔接有一定差距,造成该经费在使用时局限性较大,本着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执行、合理、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的原则,造成多余资金上缴财政、年度预算执行率未达50%。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方面,2021年为我部门事业单位改革的过渡衔接阶段,各项职能逐步完善中,年初财政预算经费与实际工作出现偏差,导致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偏离。随着各项工作的进一步理顺、完善,我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细化工作目标,对项目的执行进度定期监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水平,对预算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实时跟踪预算经费执行结果,反馈执行过程信息,按照项目支出特点,对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执行内容与金额,充分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得当、用得高效。
六、其他部分决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实际完成144.23万元(局机关121.59万元、执法队22.64万元),年度预算执行率98.56%,同比减少1054.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通过政府采购支出的项目减少1000余万元。其中,货物类90.14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54.0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95万元,年度预算执行率96.91%,同比2020年减少1.78万元,降幅1.30%,主要原因是2021年较上年实有在职人数减少1人,相应核定经费有所下降。机关运行经费中包含办公费11.66万元、印刷费2.79万元、差旅费1.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65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所属车辆19辆,较上年减少5辆,包括执法执勤用车1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中,局机关保留3辆,执法队保留16辆。
2.房屋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局机关、发展中心及执法队无自有房屋。局机关现租用中铁三局办公用房面积2763.52平方米,发展中心租用太原热力公司办公用房面积4888平方米,执法队租用原太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用房面积11600平方米。
3.其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我部门无土地资产。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5.06 万元,同比增加0.45万元、增幅1.83%,主要原因是局机关根据疫情防控检查需求增多,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三公”经费年度预算执行率61.80%。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24.97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我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40.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2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0.08万元、(用于局机关2021年接待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来并调研,接待批次1次、接待人数14人)比年初预算减少1.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9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4.23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度我部门按照市财政局绩效管理要求,对所有年初预算项目都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通过对项目资金的核查、核对、对项目立项依据及资金使用过程的自我检查,绩效总体评价良好,项目绩效目标清晰,预算编制依据充分,预算明细详尽程度高,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项目产出达到预期目标,社会公众对项目满意度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绩效评价工作,注重队伍建设,组织各业务科室及资金使用单位学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业务知识,学习预算绩效评价政策及规定,将财政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做得更好。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21年决算中我部门无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太原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0日